2019年1月初,在提交书面材料后的第十天,公安机关变更了罪名,将寻衅滋事罪变更为了故意伤害罪,同时肖某某在年前的最后一天也成功取保候审了,得以和家人一起团员过年。 ..
4006-158-168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02-15 热度:
肖某某故意伤害案获得成功取保
【案情经过】
2019年1月初,肖某某和其他两位同事郭某某、余某某参加完一个聚餐后准备回家,但因三人都喝酒了,因此就在滴滴平台叫了代驾,后代驾开车送三人回家,在路上代驾不断问问题让三人,让三人颇为不满。在将三人送至余某某家住处时,三人先下车了,代驾司机一时找不到停车位置,后肖某某在接完家人电话后,看到代驾司机仍旧未将车停妥,因其不会开车而不懂得黄线区域是不能停车的,就对代驾司机说那儿有停车空位,代驾司机就将车停在黄线区域的空处。
郭某某和于某某看到代驾司机将车停在黄线区域后,非常生气,就和代驾司机起了冲突,并将代驾司机殴打了一顿,经肖某拉开后,司机才得以挣脱。在代驾司机走开了一段距离后,因司机折叠车在车上,肖某就追上去让司机赶紧骑自己的车走人,但是赶上去的时候发现其正在打电话报警,肖某不想将事情闹大就过去抢手机并在抢手机的过程中将司机绊倒,而此时郭某某和余某某也赶过来了,又对司机进行了一顿殴打,并用脚踢其脑袋,将代驾司机鼻梁骨打断了,肖某将两人拉开,后公安赶到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后司机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肖某某和两位同事也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刑事立案。
【辩护思路】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法议网创始人晏华明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立即组织团队成员讨论分析,提出两点意见:
1.肖某某和同事没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不应该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而应该是故意伤害伤害罪,同时强调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寻衅滋事罪取保比较难,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首要的就是通过写详细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变更罪名。
2.为了顺利申请取保候审,建议家属尽快和受害人和解,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之后晏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肖某某,详细的了解了案情,确认了肖某某没有动手打人并有两次劝阻行为,同时了解到案发现场有监控视频。回律所后晏律师要求团队成员抓紧时间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的调查取证申请书,并强调一定要在检察院批捕前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接着,晏律师又亲自去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和相关的办案人员沟通,并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书。
【办案结果】
提交书面材料后的第十天,公安机关变更了罪名,将寻衅滋事罪变更为了故意伤害罪,同时肖某某在年前的最后一天也成功取保候审了,得以和家人一起团员过年。
【办案总结】
本案肖某某能够成功取保候审,罪名的变更非常重要,因此在做寻衅滋事罪案件取保候审时,重要的一点就是考虑是否能通过合理的法律分析建议办案单位将寻衅滋事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当然证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的证据搜集也非常重要,比如现场的监控视频,有时候办案单位因为种种原因遗漏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这个时候辩护律师或者家属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申请办案机关调取,尤其是像监控视频这样有留存期限的证据更要尽快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