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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诉讼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写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离婚一方不到场的能离婚。

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三、诉讼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诉讼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有:

(一)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害。

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

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3、遗弃情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

物质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律师费、诉讼费属于物质损害的一部分。

(二) 精神损害是指因上述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给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婚姻纠纷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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