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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不但直接扰乱经济秩序,妨害司法机关对犯罪的侦破,而且还间接侵犯“上游犯罪”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同时,在一定意义上,它又是“上游犯罪”的后续,严重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那么洗钱罪有数额要求吗?洗钱罪拘留多久可以判刑?洗钱罪怎么量刑?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洗钱罪有数额要求吗?

一、洗钱罪有数额要求吗?

洗钱罪没有数额标准,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洗钱罪,重在认定洗钱行为,具体来说: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认定洗钱罪,主观上要求明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洗钱罪拘留多久可以判刑?

二、洗钱罪拘留多久可以判刑?

洗钱罪刑事案件从
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要六七个月的时间。

1、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逮捕、侦查: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审查起诉: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法院一审: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一百六十四条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法院二审: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洗钱罪怎么量刑?

三、洗钱罪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洗钱罪主要有以下情节:

1、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自愿为违法分子掩饰、隐瞒犯罪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2、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分子、走私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管理秩序的情形

自然人犯洗钱罪的,一般情节的,依法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产生的收益,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具体为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情节严重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单位或集体组织犯罪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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