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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醉酒、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均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者,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危险驾驶罪坐几个月?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解答。

危险驾驶罪坐几个月?

一、危险驾驶罪坐几个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要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危险驾驶罪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补充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必须坐牢吗?

二、危险驾驶罪必须坐牢吗?

如果行为人被认定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肯定是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是被判处短期
拘役,而实际的刑期是多久,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了。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行为,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必然会受到处罚。


由于危险驾驶罪又属于情节犯,即不论危险驾驶行为是不是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驾驶罪名都成立。

而在危险驾驶的情况下,同时还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话,则此时可能就不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处罚,而是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罪名不同,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不一样。
 
一般来说,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有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两种,通常情况下,本罪判刑较轻,处一般处罚较多。

犯危险驾驶罪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也不会免除交通行政方面的责任,在发现驾驶人员有醉驾情况的时候,往往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同时在五年之内也是不允许重新获得驾照的。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发生并不一定在公共道路上,也就是说,当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任意道路,人行道,学校道路等,上做有危险驾驶的行为都是可以定罪的。

危险驾驶罪罚款多少钱?

三、危险驾驶罪罚款多少钱?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至于被判处罚金该怎么执行,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

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
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

四、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

从犯罪构成四要件分析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或者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2)客观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的;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里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以及可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等。

(3)主体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是机动车的副驾驶员。

(4)主观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载超速等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以上就是《危险驾驶罪坐几个月?》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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