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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投资人预先扣除利息,法院会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8-11-07

                             
在网络借贷中,跟普通借钱一样,当事人之间可以自主约定利息,以及利息的支付方式等。实际中,有些网贷投资人为了能够及时拿到利息,就会要求在交本金的时候预先扣除掉利息。

  其实,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即使说你可以自由约定利息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但不管怎样,借款的利息就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要是你真那么做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就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利息是借款人对本金使用一定时间后产生的,要是预先支付的,那就是在违背交易习惯。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借款人支付超过实际使用期限的利息或者借款人还没实际使用借款而让其支付利息,都是不公平的。

  因此,你在签订网络借贷合同后,投资人要求先从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要是因为这个产生纠纷闹到法院去的话,那你也不用太担心,法院是不会支持这个做法的。到时候法院计算的利息就是从当初拿到你手上的那个钱数计算利息。

  对于利息计算,你也要注意一线相关的规定:

  一般来说,利息给多少都是约定好的,要是你们之间没说好的话,那就只得按下面的做法处理了。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就可以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2、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官会酌情而定。

  借钱的时候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不予支持。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就要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是绝不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

  最后,在网络借贷中,难免就会涉及利息问题,要是你因为利息产生纠纷了,损失较大的,建议还是直接找个专业律师来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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