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案请律师有用吗?非吸案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区别吗?
发布时间:2022-03-11
非吸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的简称,这个罪名在日常生活中挺常见的,很多看守所羁押的人员有不少都是这个罪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都会想到去请律师。那么非吸案请律师有用吗?非吸案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区别吗?非吸案请律师被坑的有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非吸案请律师有用吗?
有用。
最好在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就委托律师介入,这样律师好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等。
非吸案请律师辩护的作用:
1、通过会见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知已家属对基的关心,以便其心情稳定,正确面对,减少心理压力。
2、.通过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已查明的相关事实。申请取保候审。
3、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
律师通过全面了解案情,研究卷宗,对于那些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定。
4、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提出辩护意见
(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作无罪辩护,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对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则应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2)认为侦查机关定罪不准的,则应本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要求侦查机关将重罪改为轻罪;
(3)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个罪名,则可以考虑将众多罪名“磨掉”一个或几个;
(4)犯罪嫌疑人虽然只是一个罪名,但涉嫌多起犯罪事实,则可以考虑撤销一部分犯罪事实;
(5)在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数额上做文章,努力降低犯罪数额;
(6)降低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7)进行程序辩护,指出侦查机关侦查行为的违法之处,要求纠正违法或者排除非法证据。
5、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通过律师会见,可以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研究卷宗证据材料,从中找出证据瑕疵,通过当庭辩护和提交辩护词,使法官对整个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缓刑的目的。
6、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的案件,因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无法及时获得谅解。通过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与受害人的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及赔偿后,大部分还是能够取得谅解的,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7、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或者职务犯罪的案件,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受害人沟通,通过退赃、赔偿,取得谅解,或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被认定为立功,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8、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
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可以说是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一场重头戏,从侦查到审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博弈的高潮,关系到辩护的成败。
二、非吸案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区别吗?
非吸案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如下:
1、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非律师不可以
在刑事案件处于侦查的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如果不请律师,那么在侦查阶段,家属是无法见到当事人的,不利于了解案情:
如果请了律师,律师的会见也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更是向其表达家属对事件的关注及支持,能让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应对后续的程序。
2、更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真相
律师可以了解案件事实,能够提早制定辩护策略,并与犯罪嫌疑人就事实部分充分沟通,让辩护工作尽早开展。
与不请律师相比,请律师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对案件真相的了解。
3、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
请律师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解释某罪名的追诉标准、量刑规定等,更能让其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将构成何罪名,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更清晰的了解,为后期在法庭的辩护做积极准备。
如果不请律师,很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涉嫌的罪名一知半解,不利于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难以分辨侦查机关、看守所等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是否被刑讯逼供,此时便需要律师为其讲解、分析并针对违法行为代理申诉或控告。
如果不请律师,很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在面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道如何辩解,维护。
三、非吸案请律师被坑的有吗?
当然有。
很多当事人家属为了早点捞人出来,不惜花大价钱找关系,结果被骗几万几十万的后才后悔不急。
通过找关系“捞人”,容易遭遇“捞人”骗局。
很多被骗者,也知道花钱捞人是有风险的,有的人会收钱不办事、卷款跑路、玩失踪等。被骗者被骗后,也知道自己也涉嫌违法刑事犯罪,也不敢去揭露骗子的罪行,导致骗子大行其道。
现在毕竟是有法可依的社会,我们应相信法律的权威,不应被追究法律责任者,无须“被捞”,自有司法公正来保障其不受法律追究。
其次,领导干部也怕被追究法律责任,不愿意干预过问案件。
因为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其他明示、暗示方式,干预司法案件受理、调查、侦查、批捕、起诉、裁判、执行等,都可能依法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我国也早已有相关规定,比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对违反规定,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找关系“捞人”花了很多钱,但在证据面前是没有一点力量的,所以这个时候最有效的方法是先去见到人。
对于被逮捕的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也就是说,一旦被逮捕后,相关机关通知你可以请律师的时候,这个时候要赶紧请律师,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律师能见到人,得先让律师进去和他沟通,看看到底是啥事。
律师介入案件后可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才能更好地做准备,才能更好地搜集证据,来真正的帮助他早日摆脱这件事情。
再者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找关系基本上也真的没啥用,因为刑事案件涉及到公检法三家,每个单位的分工都不一样,涉及的人和部门也非常多,找关系的话你根本找不过来。
有其浪费很多的精力财力在找关系上,还不如多和律师沟通沟通,抓紧准备证据来处理好这个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当事人家属遇到刑事案件后,都会花很大的精力放到找关系上,甚至不惜重金,而忽略了律师的作用和案件本身,最终的后果肯定是不但损失了钱事情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得不偿失。
所以,当大家遇到刑事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多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案件的本身来想办法找到最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要把精力都放在找关系上,这样对自己及家人都是没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