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多少钱?宝安律师会见一次有没有用?
发布时间:2022-03-07
在宝安看守所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是举目无助的,家属见不到人,也会非常担心,这时只能委托律师去会见,以便更好的帮他维权。那么宝安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多少钱?宝安律师会见一次有没有用?宝安律师会见一次多长时间?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宝安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多少钱?
宝安律师会见收费是弹性的,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二、宝安律师会见一次有没有用?
当然有用。
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去宝安看守所进行有效会见,可以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根据前述会见所了解的内容,辩护律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三、宝安律师会见一次多长时间?
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疫情期间如果是视频会见,规定半小时结束,如果是正常会见,则没有明确规定,以看守所规定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看守所的服刑罪犯的会见,没有法律统一的规定日期,由看守所根据实际制定,在实践中每月有规定的会见日期。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