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发布时间:2021-11-23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那么刑事拘留后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刑事拘留后怎样才能取保候审?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刑事拘留后多少天批捕?
最长3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天内批准逮捕;
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
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
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
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建议委托律师。
因为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家属对于刑事法律及刑事程序的认识和了解有限,无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而刑事律师相对当事人要专业的多,介入案件后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无疑是会有很大帮助。
1、 根据刑事案件自身情况、拟解决的问题,作出是否委托律师的初步决定。
2、 如果有意委托,请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
3、 签约之前,请准备好身份证、证据材料及相关的费用(以便在签约后迅速开始工作)。
4、 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5、 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
6、 向律师如实陈述详细案情,并提交证据资料。
8、 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程序。
刑事拘留请律师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2、不要聘请“吹牛”的律师,要看律师办过的既往成功案例
3、不要聘请“万金油”律师,要聘请专业刑辩律师
4、不要轻信律师的“胜诉”承诺,要理性判断法律问题的解决结果
5、不要轻信“跑关系”的律师
6、不要到迫不得已时才请律师,导致37天黄金救援期的错过
三、刑事拘留后怎样才能取保候审?
满足条件,既可申请取保。
刑拘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拘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面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