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视?刑事拘留探视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08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那么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视?刑事拘留探视需要什么手续?刑事拘留探视时间有规定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视?
正常情况下,家属不可以探视,只有委托律师才可以会见。
家属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
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侦查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通知家人的时间是: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
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
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二、刑事拘留探视需要什么手续?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内容主要包括: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进展。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
(6)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咨询。
三、刑事拘留探视时间有规定吗?
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
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看守所的服刑罪犯的会见,没有法律统一的规定日期,由看守所根据实际制定,在实践中每月有规定的会见日期。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