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了请律师有用吗?被拘留了如何委托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28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内心往往是非常着急的,由于不懂法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会第一时间想到是否要请律师。那么被拘留了请律师有用吗?被拘留了如何委托律师?被拘留请律师可以减刑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被拘留了请律师有用吗?
当然有用的。
最好在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就委托律师介入,这样律师好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等。
被拘留请律师辩护的作用:
1、通过会见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知已家属对基的关心,以便其心情稳定,正确面对,减少心理压力。
2、.通过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已查明的相关事实。申请取保候审。
3、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
律师通过全面了解案情,研究卷宗,对于那些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定。
4、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提出辩护意见
(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作无罪辩护,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对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则应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2)认为侦查机关定罪不准的,则应本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要求侦查机关将重罪改为轻罪;
(3)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多个罪名,则可以考虑将众多罪名“磨掉”一个或几个;
(4)犯罪嫌疑人虽然只是一个罪名,但涉嫌多起犯罪事实,则可以考虑撤销一部分犯罪事实;
(5)在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数额上做文章,努力降低犯罪数额;
(6)降低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7)进行程序辩护,指出侦查机关侦查行为的违法之处,要求纠正违法或者排除非法证据。
5、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通过律师会见,可以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研究卷宗证据材料,从中找出证据瑕疵,通过当庭辩护和提交辩护词,使法官对整个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缓刑的目的。
6、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的案件,因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无法及时获得谅解。通过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与受害人的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及赔偿后,大部分还是能够取得谅解的,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7、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或者职务犯罪的案件,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受害人沟通,通过退赃、赔偿,取得谅解,或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被认定为立功,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8、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
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可以说是辩护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一场重头戏,从侦查到审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博弈的高潮,关系到辩护的成败。
二、被拘留了如何委托律师?
去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
刑事案件就要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才可靠。
1、初步洽谈咨询
可以先在电话里简明扼要的讲明的基本案情,并简洁明了的回答律师的询问,律师会在电话中对案情作初步的分析和判断,并一起探讨纠纷是否必须诉讼或必须需要律师介入。
2、预约与律师面谈
与律师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后,请如约带上所有的相关材料,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律师见面。应当首先查看该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以免上当受骗。
律师在仔细查看材料,问清基本案情后,会作如下答复:
1、案件的基本法律关系,期望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预测案件理论上的法律后果和诉讼风险,并让签署《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告知书》。
3、告知律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项目和标准,并据此议定法律服务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三、被拘留请律师可以减刑吗?
请律师可以争取减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对于减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