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办?收到通知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21-10-1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那么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取保候审吗?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就必须要坐牢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办?
应及时委托律师会见。
当得知家人或朋友被刑事拘留后,千万不要慌乱,要冷静处理。
遇到刑事案件家属容易病急乱投医,找关系求大仙的什么都有,到头来只是花了一堆冤枉钱事一个也没办成。
与其这样不如找个靠谱的刑事律师,依靠律师费专业知识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弄清楚当事人为啥被抓,犯了什么罪以及拘留地点。
再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后,律师就可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会见当事人。
第一次会见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谓是一剂强心剂,帮助当事人恢复信心,同时还可以从当事人口中具体了解案情。
当家人或者朋友被刑事拘留后,我们应该这样做:
第一,被刑拘之后,尽快联系律师会见当事人,掌握案情
同时给当事人打一剂强心针,恢复信心。
第二,申请取保候审,为当事人争取自由。
第三,收集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争取不予批捕或不予起诉
第四,与受害人谈判,达成谅解,为当事人争取罪轻情节。
因此,在您的家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
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了解涉嫌罪名,案件办理进展,申请取保候审,有无刑讯逼供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遭遇过刑讯逼供等,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讲明情况,律师可以代表犯罪嫌疑人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控告,如果事实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二、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就必须要坐牢吗?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并不表示一定会判刑坐牢。
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被刑事拘留的,并不表示就一定是构成犯罪了。
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还需要进行侦查,以取得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证据。如果侦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无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会将被拘留的人释放,不会被判刑。
而且,即使最后侦查机关和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还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
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所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或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刑;
只有法院认为构成犯罪、证据确实的情况下,才会被法院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