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那么醉驾140无事故怎样判?醉驾140可以缓刑吗?醉驾140以下免予起诉的情形?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醉驾140无事故怎样判?
醉驾140无事故的判决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醉驾140可以缓刑吗?
醉驾可否能够判缓刑,要看可否符合缓刑的要求。如果符合要求,有可能缓刑;否则,不能缓刑。
很多当事人遇到这种事情之后,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那么请一个专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是很有必要的,因为醉酒驾驶已经涉及到刑法当中的规则的范畴之内,所以这个时候请一个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的话,他享有的不仅仅是对案件证据相关的调取得权力,而且对于会见当事人也是非常有重要影响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孩子的妇女和已到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无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够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时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范围、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时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2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年。缓刑考验时限,从裁判确定之日起计量。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三、醉驾140以下免予起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