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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拘留拘多少天?洗黑钱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须判刑?
发布时间:2021-02-25

洗黑钱的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洗黑钱拘留拘多少天?洗黑钱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须判刑?洗黑钱拘留调查期间要没收手机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洗黑钱拘留拘多少天?

一、洗黑钱拘留拘多少天?


洗黑钱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如果有犯罪事实,还有逮捕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和人民法院判决期限。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洗黑钱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须判刑?

二、洗黑钱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须判刑?

不是的。

因为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洗黑钱拘留37天也存在查到后面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时间到了就得放人,不起诉的情况。


洗黑钱拘留超过37天则:
 
一种可能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拘留转为逮捕;一种可能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而是公安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可能是希望给钱才释放),此时如果超过24小时,则相关人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洗黑钱拘留37天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

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

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
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洗黑钱拘留37天后能不能放人,要看具体的案情。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洗黑钱拘留调查期间要没收手机吗?

三、洗黑钱拘留调查期间要没收手机吗?

会没收的。


因为拘留这几天不许与外界联系。也就是失去这几天的自由,
 
出来时,会还给你的,放心!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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