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流程怎么走?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1-01-12
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工伤,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如果是工伤的,公司应该负责。那么报工伤流程怎么走?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报工伤后多久才能够得到赔偿金额?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报工伤流程怎么走?
报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2、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提出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有。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1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所以理论上至少要在受伤后一年内上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公司应该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公司不申请,劳动者应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注意时效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
并且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致使这些双方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虽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很有可能无法得到全面保护。
3、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报工伤后多久才能够得到赔偿金额?
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