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需要支付利息吗?货款纠纷不还会坐牢吗?
发布时间:2021-01-06
做买卖会经常遇到一些经济纠纷,最常见就是对方拖欠货款。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那么货款纠纷需要支付利息吗?货款纠纷不还会坐牢吗?货款纠纷起诉期限有多久?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货款纠纷需要支付利息吗?
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拖欠的逾期利息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百分之一百三十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标准计算利率,主张应得利息。
货款如果没有约定交付时间,应在交货的时候,同时支付货款,延迟支付的,从本该支付货款之日或约定的支付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讨货款的时候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
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
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
3、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4、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
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
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货款纠纷不还会坐牢吗?
不会。
货款纠纷欠钱不还一般不会坐牢的,只有刑事犯罪才会坐牢,而货款纠纷属于民间借贷是民事案件,所以一般不会坐牢。
但是有以下情况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法律予以处罚,严重者或将坐牢: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条件是: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货款纠纷起诉期限有多久?
2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货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
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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