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员工的动力,公司会安排定量的工作任务,一个月或是一个季度之内以完整工作任务为指标。要是一天、一个月或是一个季度之内没完成的,那么相应的员工就要被扣工资。
按一般常理,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那么公司扣点工资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在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我国法律并不反对公司扣减员工工资,但是以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就扣工资不是支持的唯一条件。
为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法律上规定员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所以,要是本来是因为公司自身提供的条件,或是公司给制定的工作任务根本不符合常理的,那么就不该扣减员工工资。
而且,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过,现在很多公司还是会为了剥削劳动力,制定较高的工作任务等,导致底下的员工根本没办法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符合这种情况的,就要积极收集证据,然后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员工就公司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1、需要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然,要是遇到的公司对所有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都是这么个标准的话,那么建议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去申请劳动仲裁,人多力量大,相信也会比较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