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怎么判?毒品犯罪可以减刑吗?
发布时间:2020-12-18
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毒品在我国是一种绝对禁止的东西,如果有发现必然会受到国家严重的惩罚。那么毒品犯罪怎么判?毒品犯罪可以减刑吗?毒品犯罪的类型有哪些?为了帮您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毒品犯罪怎么判?
走私、售卖、制造、运输毒品,无论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都需要负刑事责任。
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6、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毒品量刑的前提是构成犯罪,具体到本案中犯罪事实的认定需要看法院是否采信具体的证据,是否具有排他性,证据之间是否构成完整证据链。
毒品犯罪,毒品的性质或者说是种类,数量一次次数对量刑很重要。实际量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综合考量主犯还是从犯、犯罪动机、认罪悔罪态度、犯罪后果(是否售出)、是否自首立功、累犯初犯、社会影响等多方因素。
毒品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辩护,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必要时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法律事实,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毒品犯罪可以减刑吗?
毒品犯罪满足条件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的条件如下: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毒品犯罪减刑规定最高幅度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判处缓期执行死刑的犯人,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减为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毒品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
(一)消费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2、强迫他人吸毒罪
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走私制毒物品罪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三)持有型毒品犯罪主要指非法持有毒品罪。
(四)破坏禁毒活动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洗钱罪
以上就是《毒品犯罪怎么判?毒品犯罪可以减刑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