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偷越国边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20-12-10
根据我国国境管理法规相关规定,任何人员出境或者是外来人员入境,都必须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如果私自放行他人出境的话,或者偷渡到我国,将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偷越国边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偷越国边境罪认罪认罚立功能判无罪吗?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
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标准如下:
犯本条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 ( 边 ) 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 ( 边 ) 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一)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边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偷越国边境罪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关,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偷越国边境罪认罪认罚立功能判无罪吗?
认罪认罚后判无罪的可能性比较小。
基本上等于零。
一个普通的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有众多专业人士审核把关,如果遇到疑难的,公安与检察机关都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讨论。
即使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也有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如果法院认为不构成的犯罪,一般会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在这样的程序下,最终判处无罪的可能性基本上就是零。
除非,法院与检察院二家,对案件存在严重的分歧,法院认为是无罪的,而检察机关仍然强行起诉,要求法院作出判决。
刑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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