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可以请几个律师?侦查阶段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1-18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其中在侦查阶段中,家属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那么侦查阶段可以请几个律师?侦查阶段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侦查阶段请律师程序怎么走?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侦查阶段可以请几个律师?
可以同时委托1-2名律师。
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在撤销委托后重新委托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版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权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1、受理立案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2、侦查
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进行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3、侦查阶段可以采用强制措施
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并发放证明。如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及时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以便审查起诉。
二、侦查阶段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侦查阶段请律师的作用主要包括:
这也是当事人家属最为看重的一个权利。很多家属委托律师之后,最急切的就是让律师会见到关在看守所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在里面的情况,是否受苦,情绪如何等。
而实际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做以上工作外,更多的是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案件情况有模糊或相反的情况,可让当事人详细陈述,以便律师可在外寻找对其有利的证据。
否则等到公安机关一定案,那么以后想要更改可能会非常困难。另外,辩护律师还可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核实笔录以后再签字的权利,以及在监室里如何自我保护的办法等。
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有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却起到无法预计的作用。
2、办理取保候审。
在国内,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羁押是原则,取保候审是例外。因此很多当事人家属特别渴望的能够享受到这个例外。
虽然实践中取保候审有很大困难,但是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由律师来操作取保候审还是有很大成功率的。
3、和办案机关沟通。
很多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不愿意直接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沟通,对于一些重刑犯,如果实话实说,家属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很多时候办案人员会敷衍家属几句,以让他们宽心。
而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或之后都可以向办案机关去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与办案机关沟通。一般办案机关都还是比较尊重律师的意见的。
4、代理申诉控告。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辩护律师可以为其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能来自于人身,也可能来自于财产。
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辩护律师可及时的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对于财产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辩护律师可代为领取其被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财物。
5、提交辩护意见。
辩护绿丝在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可将自己的法律意见书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就像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审判阶段提交辩护词一样,这些书面材料还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除了这些材料,还可以提交申诉控告材料,取保候审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等。这些书面材料一方面是记录律师辩护过程的一个记录,另一方面,放到卷宗中,日后也会成为案件审查的依据。
三、侦查阶段请律师程序怎么走?
侦查阶段请律师程序如下: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
(1).订立民事。民事委托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
(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
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
(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
(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