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后,有些员工担心以后会一直没法准时拿到工资,所以便选择辞职。但是,辞职时公司拿不出钱支付工资,或是约定一定时间给,比如按公司原先约定的发工资日期。那么到约定时间还是不给发,或者以劳动关系终止为由拒绝,员工要积极采取措施拿回工资。
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
(2)员工名册、考勤记录;
(3)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同事证言等。
通过以上的证据,即可以证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1)工资欠条;
(2)公司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注意,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口头约定一般难以证明。
最后,已经辞职的员工争取拿到以上证据后,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辞职的员工较多,比如被集体拖欠工资并一起辞职,那么涉及的工资数额较大,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找个擅长处理劳动纠纷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