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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可以保多久?证据保全可以延期吗?
发布时间:2020-11-06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那么证据保全可以保多久?证据保全可以延期吗?证据保全怎么收费?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证据保全可以保多久?

一、证据保全可以保多久?

证据保全没有期限的规定。


比如:要保全一个网页的侵权证据,公证人员公证了网页内容,保全就完成了。还要期限吗:

再比如:为保全一个专利侵权的证据,法院查封了当事人的几个样品作为证据,经过法庭审理后,证据也归档了。

根据2012年12月公安部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节证据保全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证据保全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

(二)被采取证据保全的场所、设施、物品与违法行为无关的;

(三)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四)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期限已经届满的;

(五)被临时查封的危险部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已经消除的;

(六)其他不再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

解除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证据保全可以延期吗?

二、证据保全可以延期吗?

证据保全延长期限,《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内于举证期限届容满前7日提出。

“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证据保全分为三种形式:

1、准诉讼中证据的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以前,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而为的证据保全;

2、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即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3、诉讼外的证据保全,即公证处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将证据固定并保存下来。

不难理解,在强式职权主义的主导下,强调法院依职权行使公权利为主,那么,证据保全公证充其量是为辅。

因为公证不具有
强制执行保全措施,如查封等。

但是,如果在立法上奉行民事权利基础主义,则完全可以将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保全制度的首选,法院依职权的主动保全作为补充。

证据保全应当是一种法律制度,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和正义,保护法律应当保护之权益;

证据保全怎么收费?

三、证据保全怎么收费?


申请证据保全要收费。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并由申请人预交。
 
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证据保全不涉及财产数额或者涉及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如果证据保全涉及的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的,按照该项规定的标准交纳。

证据保全是否涉及财产数额以及涉及的财产的具体数额应当以证据的载体的财产价额为准。


申请证据保全要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1、只有权利人才能提出申请,即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才能向法院提出此类申请。
 
2、证据有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例如证人重病,有死亡的可能,一旦死亡就不可能提供证言;再如作为物证的物品有毁损、变质或消灭的可能性,一旦毁损、灭失以后就难以取得证明。还包括另一方当事人有毁灭证据的可能,如销毁书证、物证等。
 
3、只能为制止侵权行为而申请证据保全,合同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以上就是《证据保全可以保多久?证据保全可以延期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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