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职务犯罪多少金额立案?
发布时间:2020-10-29
职务犯罪的现象在生活中可以说是经常发生,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那么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职务犯罪多少金额立案?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职务犯罪的种类主要分为三大类:
1、贪污贿赂犯罪: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2、渎职罪:
(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
(4)暴力取证罪 ;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
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二、职务犯罪多少金额立案?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7、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8、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9、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三、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
满足条件,可以减刑。
法律明确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zhi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并无对职务犯罪人员减刑的限制。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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