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证据?商标侵权会不会坐牢?
发布时间:2020-10-2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逐等因素,导致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这时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商标侵权诉讼来进行举证维权的。那么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证据?商标侵权会不会坐牢?商标侵权可以直接起诉吗?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证据?
商标侵权需要搜集以下证据: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商标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商标权人对付商标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商标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商标权人所受的损失。但商标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商标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遇到商标侵权诉讼,首先就要收集证据: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
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
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样品或照片、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
商标一旦遭到不法分子的假冒、仿冒侵权,可能对自己公司的声誉和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情况下,进行商标维权非常必要。商标维权一般主要有两种途径:
1、工商举报,要求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
2、司法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
二、商标侵权会不会坐牢?
是有可能坐牢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目前,严重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主要有三种,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商标侵权如果是一模一样的商标,销售经营达到一定数额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要坐牢的,但如果只是近似的商标,那么坐牢倒不必,不过商标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商标侵权可以直接起诉吗?
可以。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侵权起诉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 其他情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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