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进行赔偿?工伤赔偿可以分期付吗?
发布时间:2020-10-16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最关心的无非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不同的工伤项目所涉及的一些工伤赔偿也有所不同,通常都需要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影响的结果而定。那么工伤怎么进行赔偿?工伤赔偿可以分期付吗?工伤赔偿的钱打到哪里?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工伤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可自行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3、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4、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定提起仲裁程序。
6、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外,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辅助器具费用、
5、停工留薪期工资、
6、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二、工伤赔偿可以分期付吗?
可以。
工伤赔偿分期付款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
1、如是法院判决,判决履行方式包括履行期间,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包内括工伤赔偿,法容官判决分期付款,应该是合法的。
只是现实中有些歪嘴法官,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把本来不应该分期付款也判决了,但法律上拿这些歪嘴和尚没办法。
2、其他的机构(劳动仲裁机构或其他民间调解机构),或当事人双方协商,都是可以工伤赔偿分期付款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赔偿的钱打到哪里?
职工发生工伤的治疗费是由单位垫付,所以一般医疗费打到单位账户上。
司法实践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职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单位账户后的医疗费职工要找单位要。
其它都是打到职工账户上。如果个人支付医疗费想直接自己账户上的,要找单位写个证明,大意是医疗费是职工承担然后医疗费打到职工某某账户上。
如果还是不太了解,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待遇时问一下就行了。
工伤赔偿一般在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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