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按规定就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是你受的伤较为严重的,那么现在就得进一步考虑做劳动能力鉴定。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的,首先就得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做劳动能力鉴定。
按规定,你在工伤事故之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那么就要开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
在做劳动能力鉴定时,你需要带上下面的证据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还有复印件;
2、你本人的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确定这些材料之后,你就按下面的流程进行: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带上上面提到的相关申请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你给的材料不全,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诉你补全。所以,出门之前一定要看下是不是上面几种材料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到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所以,整个流程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要确定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就可以了,虽然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明确期限,但在实际中,你还是越早鉴定对你本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等你的劳动能力恢复得更好,那么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要是这种结果,那么你享受的伤残待遇也是会降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