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七级鉴定标准有哪些?工伤七级能赔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0-09-14
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工伤津贴也会有所不同,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维权利益。那么工伤七级鉴定标准有哪些?工伤七级能赔多少钱?工伤七级可以提前退休吗?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到您。
一、工伤七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1、偏瘫肌力4级;
2、截瘫肌力4级;
3、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5、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6、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
7、人格改变或边缘智能,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存在明显社会功能受损者。
8、不完全性运动失语;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10、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11、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
12、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13、全身瘢痕面积≥30%;
14、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15、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
15、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8、肩、肘关节之一损伤后遗留关节重度功能障碍;
19、一腕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0、一足1~5趾缺失;
21、一前足缺失;
22、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
23、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中重度功能障碍;
24、下肢伤后短缩>2cm,但<4cm者;
25、膝关节韧带损伤术后关节不稳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跟矫正视力≥0.4;
3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1、单眼外伤性青光跟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32、双耳听力损失≥56dB;
33、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34、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
35、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36、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肺叶切除术;
38、限局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39、气管部分切除术;
40、食管重建术后伴返流性食管炎;
41、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42、胃切除1/2;
43、小肠切除1/2;
44、结肠大部分切除;
45、肝切除1/4;
46、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47、脾切除;
48、胰切除1/3;
49、女性双侧乳房部分缺损;
50、一侧肾切除;
51、膀胱部分切除;
52、轻度排尿障碍;
53、阴道狭窄;
54、尘肺壹期,肺功能正常;
55、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肺功能正常;
56、轻度低氧血症;
57、心功能不全一级;
58、再生障碍性贫血完全缓解;
59、白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4×109/L(4000/mm3)];
60、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2×109/L(2000/mm3)]
61、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62、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70mL/min;
63、三度牙酸蚀病。
二、工伤七级能赔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2、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8、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按照法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七级可以提前退休吗?
不可以。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
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
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