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在看守所家属可以探望吗?被羁押在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03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羁押的对象往往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其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从而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家属可以探望吗?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意味着什么?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怎么办取保?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被羁押在看守所家属可以探望吗?
不可以。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 。
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查阅案卷,调取有利证据,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被羁押在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接下来就要移送检察审查起诉,法院判刑。
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人就可以先出来,等待法院判决。
刑事拘留发生在案件的侦查阶段,法律规定最长是37天,在这三十七天之内如果没能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接下来是逮捕阶段,一般最长2个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三、被羁押后怎么办取保?
满足条件即可办理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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