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发生了必须多少小时报?发生后多久可以协商解决?
发布时间:2020-08-14
在日常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果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理认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申报工伤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工伤发生了必须多少小时报?工伤发生后多久可以协商解决?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工伤发生了必须多少小时报?
应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上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3、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5、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6、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7、护理费——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35条。若还有上述未提及之项目应当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尽量避免模糊与歧义。
二、工伤发生后多久可以协商解决?
没有具体的具体规定。
工伤赔偿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
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2、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3、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4、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5、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
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zhi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
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以上就是《工伤发生了必须多少小时报?发生后多久可以协商解决?》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工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骤怎么走?
发生劳动工伤事故找哪个单位?劳动工伤请律师要多少钱?
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