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流程怎么走?开庭审理后多久出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7-30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那么开庭审理流程怎么走?开庭审理后多久出判决书?开庭审理需要准备什么?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阅读完之后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庭审理流程怎么走?
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5、宣判程序
入庭程序→继续开庭→起立宣判→退庭程序。
二、开庭审理后多久出判决书?
1、民事案件下判决书的时间有两种: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刑事案件下判决书的时间有两种: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依据分别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开庭审理需要准备什么?
开庭前,需要做的准备: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
3、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4、至迟开庭15日以前,重大、疑难案件至迟开庭60日前,通知辩护人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
5、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6、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7日以前送达;
7、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7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也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证据分析
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
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
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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