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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2020-07-28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不同的伤势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工伤事故怎么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工伤事故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一、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事故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索赔: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出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劳动仲裁主张
    工伤待遇。如果劳动关系难以确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申请工伤事故赔偿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材料,认为有需要的进行调查取证;

    4、审查核发待遇。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办理了
    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由工伤保险单位按国家政策给予赔偿;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农民工,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施工企业负担。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的,农民工工伤赔偿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

    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二、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工伤主要费用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赔偿金等。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事故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三、工伤事故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不合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事故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三)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工伤事故怎么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工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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