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离婚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
发布时间:2020-07-08
在离婚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对问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规定的才会立案受理。那么离婚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离婚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离婚案件立案当事人必须去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离婚案件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案件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户口本复印件;
5、财产清单复印件;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6、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7、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二、离婚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
一般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开庭,6个月内出判决。
是否正常开庭,需要看被告传票是否能正常送达。
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离婚案件起诉流程如下: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离婚起诉书标准格式》)
(二)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离婚案件立案当事人必须去吗?
离婚案件开庭时,没有如下情形,需要出庭。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拒绝出庭的,必须经过法院同意,否则将按照撤诉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如果被告拒绝出庭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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