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会被判刑吗?玩忽职守罪判刑后可以减刑吗?
发布时间:2020-05-11
玩忽职守罪是刑法罪名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主要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那么玩忽职守罪会被判刑吗?玩忽职守罪判刑后可以减刑吗?玩忽职守罪如何构成?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玩忽职守罪会被判刑吗?
会判刑。
玩忽职守罪的法定量刑如下: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3、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本罪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罪判刑后可以减刑吗?
符合条件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百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度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知
5、在抗御道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专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属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玩忽职守罪如何构成?
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犯罪的一种。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对自己的工作漫不经心,疏忽大意,不尽职责,致使公民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务上要求作的而不作的行为;第二种是不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关于职务上的不作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其职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对于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职务上作为的犯罪,是指滥用职权,瞎指挥,从而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有玩忽职守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结果的,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
玩忽职守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每个工作人员职务的责任要求。
本罪的主观方向是由过失行为构成的。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可能发生,但抱着侥幸心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后果。
一般是由于行为人的官僚主义或者对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如果重大损失是有意造成的,就是故意犯罪,也就不是玩忽职守罪,而构成其他罪。
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犯玩忽职守罪而造成人身死亡应当怎样量刑和判决的问题,因没有提出具体案情,究竟是什么具体原因造成人身死亡的,所以在此仅提供我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的有关规定,以供参考,《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