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多久?民事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4-2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那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多久?民事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民事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起百诉到法院,法院应予受理。法院查明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度诉讼请求(非起诉)。
但有些特殊案件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