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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多久时间行使一次?
发布时间:2018-10-31

                                               
离婚后,孩子被判给对方,未能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总想每周看一下孩子,但对方不允许,说总见孩子不好,探视权还有次数限制吗?探视权的行使时间首先要看离婚当事人有没有协商约定好,如果没有再由法院判决确定。无论是协商约定还是判决确定,都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合理安排好探视时间。

确定探视时间的方法

首先先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抚养协议书时,约定探视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约定一致后,需要按照协议书上的规定来执行。

其次,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能解决探视问题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和孩子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确定探视时间要考虑的因素

1、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孩子还小的,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要根据孩子的成长以循序渐进方式确定探视频率和时间。而在成年后,子女有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2、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只要孩子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且排除受抚养一方父母的胁迫、诱导,在家长和法官劝说无用的情况下,就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不应强行安排见面。

探视权行使次数需要看离婚双方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对探视问题有争议的,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探视权的行使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孩子的意愿,照顾孩子的感受,合理安排探视时间。不能解决探视问题时,提起探视权纠纷诉讼可以咨询离婚专业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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