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也可以到法院解除,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很多人都不清楚,知不知道具体的解除程序并非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要知道哪些情况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受理。
很多人遇到权益侵犯的时候都会去法院告你,但实际能不能告可能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个问题在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中同样存在,如果当事人想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第一步需要明白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
以下几种情形,法院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1、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为这种“同居”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合法婚姻关系的相对方成为了受害者;
2、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财产和孩子,法院永远会考虑到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居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同居关系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后,还需要知道起诉的流程,通常来说,起诉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
2、然后到法院立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
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起诉就能胜诉,法院一般需要根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的判决。原告一方如果在起诉状中写漏了自己的诉求,例如共同购买的汽车可以分割但没有写在起诉状内,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无论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还是其他财产分割诉讼,我们还是建议你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诉讼,尤其在一些涉及大额争议标的,有专业的律师介入和没有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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