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两个月满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1-1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那么羁押两个月满了怎么办?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羁押期间在里面干什么?接下来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羁押两个月满了怎么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需要延长羁押时间的,需要经有民检察院的批准。
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最长期限是七个月,其中正常的2个月,上级检察院可延长1个月,省检察院可延长2个月,可能被判10年以上的案件,省检还可以延长2个月。
全国人大还可以无期限延长。实践中还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补充侦查的规定,都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的期限延长。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刑期在三年以下,理论上都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羁押期间在里面干什么?
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会有一定的劳动和教育。
看守所羁押期间,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通常要参加劳动。一般都是手工活,具体干什么,各地的看守所都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主要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看守所会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
看守所会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对人犯教育,会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