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百科 > 其它法律百科 > 公诉 > 公诉人 >
公诉人会败诉吗?公诉人败诉会怎样?
发布时间:2020-01-08

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公诉人是正义的化身。公诉人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能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用事实和证据指控犯罪,从而达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捍卫法律尊严的目的。那么公诉人会败诉吗?公诉人败诉会怎样?为了帮您更好的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公诉人会败诉吗?

一、公诉人会败诉吗?

须根据具体案情而定须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公诉人的证据有时候并不是确实充分的。但是不能叫他败诉。只能是
撤诉或者补充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对公诉案件的两种情形,作出了可以撤诉的规定。

公诉人败诉会怎样?

二、公诉人败诉会怎样?

公诉人败诉后会撤诉或者补充侦查。

公诉人撤诉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人民法院自行决定按撤诉处理。

《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另一种是,检察院要求撤诉,由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同时,《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虽然《解释》没有对人民法院如何审查撤诉的“理由”作出具体规定,但是,199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称《规则》),却对撤诉的理由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同时,第三百五十三条还规定“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以上就是《公诉人会败诉吗?公诉人败诉会怎样?》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联系法议网专业律师,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来维护您的权益!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