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各法院诉讼费退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07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管理工作,解决诉讼费退费不畅、耗时耗力的问题,方便当事人退费,法议网小编现整理诉讼费退费指南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一、深圳中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申请书(原件)
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及收款人银行卡信息等
2. 当事人收款收据(原件)
范例:
收款收据
今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回我与XX某纠纷一案(案号:(年份)粤03民终XX号)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收款人:
年 月 日
PS:(1)自然人需要签字捺指模,公司收款收据盖财务专用章。(2)境外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户名、开户行、收款账号、地址的中英文信息。
3.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复印件;
4. 生效裁判文书(已加盖生效确认章)(复印件)
5. 预交诉讼费单据(非税票据,原件 )(如果没有原件,可以找法官助理复印加盖核对章)
温馨提示:
1.退费时请先与该案件法官助理电话联系,EMS邮寄即可。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全部材料需加盖公章。
3.中院诉讼服务大厅9号窗口可以进行咨询,但不接收材料;或拨打中院咨询电话(0755-83535000)进行咨询。
4.收款人通常是申请人,若是委托第三方收款,需提供委托书。

二、福田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表(原件)
因为退费方式不同,退费表获得方式也不一样,有以下三种:
(1)执行退费在执行立案窗口获取:在执行案件立案的同时,需额外准备被执行人主体资料和生效判决书复印件,该种情形可以退保全费;
(2)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应减免或退还、且不需要对方当事人负担的诉讼费用,向案件承办法官提出申请:撤回起诉、调解结案、裁定驳回起诉、涉刑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终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按半收诉讼费、变更诉讼请求的案件。
**一般法官助理在邮寄法律文书的同时,会一同邮寄退费表。如法官助理未邮寄退费表的,需要准备退费申请书(福田法院网站上有模板)、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以及各方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各一份,邮寄或在接收材料的窗口提交至承办法官的信箱,承办法官收到后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提供退费表。
(3)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由败诉当事人负担、且应向预交一方当事人退还的诉讼费用,向法院立案庭的专门窗口提出申请。
**退费申请书(福田法院网站上有模板)、生效裁判文书原件以及各方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各一份。
PS:退费表需要填写案号、退费原因、预交金额、收款人、开户行、账号、退费金额(大小写,要减掉自己承担的部分)、经办人、联系人。
**福田法院提供的退费申请书范本:
申 请 书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号,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申请退还诉讼费用____元
事实与理由:本人与李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20XX)粤0304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确定本案诉讼费用____元由被告李四负担。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人现申请退还已预缴的诉讼费用____元,请贵院予以办理为盼。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年12月4日《关于办理诉讼费用退还事项的公告》)
2. 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复印件)
PS:执行退费有做保全的,记得附上保全费票据复印件
3. 收条/收款收据(原件)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当事人为个人: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退费表收款人)及个人收款收据原件、个人身份证。
范例1:
收款收据
兹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年份)粤0304民初X号案件退诉讼费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②当事人为单位:提供单位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需要复写联/一式几联的正式收款收据:交给法院客户联或对方联)及经办人身份证
PS:1.单位若无财务章,可以在收款收据上加盖公章,再出具加盖公章的无财务章证明。2. 个人收条和公司收款收据可以备注:退费案款到账,收据生效。
说明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由于我司不设财务专用章,故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受理费退款的收款收据上盖我司公章。
特此说明。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4. 生效法律文书(已加盖生效确认章)(复印件)
PS:建议现场办理的时候带上文书原件核对,邮寄不用。
5. 双方主体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
6. 双方地址送达确认书(原件)
7.收款账户及银行账号,委托收款的应准备经有效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PS:文件袋上写上主体信息
退费方式
#现场办理#
1. 无须预约;
2. 地址:福田法院立案楼诉讼服务中心旁边(五米处)一楼退费室
PS:执行退费,提前准备好退费材料,在立完执行拿到退费表后,可以直接在现场办理
#邮寄#
1. 收件人:福田法院退费窗口(李先生)
2. 联系电话:0755-82918999转8258
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楼一楼退费室

三、罗湖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申请表(原件)(写明案件当事人、案由、案号、退费原因、退费金额、收款人姓名、收款账户、开户行)
PS:请与法官助理确认是否需要。
2. 当事人银行卡(复印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手写账户信息并签字捺指模。)
3. 当事人收款收据(原件)
①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供个人签字捺指模的收据原件。
范例:
收款收据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现已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支付的关于本人诉XXX纠纷一案,案号:(年份)粤0303民初X号的案件受理费退费,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
收款人(签字捺指模):
年 月 日
②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单位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交对方联原件。
范例:
收款收据
今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支付的关于(年份)粤0303民初X号案件退回诉讼费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
收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份)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复印件;
5. 生效裁判文书2份(复印件)
6. 预交诉讼费单据1份 (原件)
PS:如果没有原件,可以写一份承诺书以示退费后不会再以原件向法院申请退费
温馨提示
退费时请先与法官助理电话联系,退费材料直接交到法官助理处。

四、南山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院办理退费窗口现场提供,准备好案号、收取退费的户名、开户行、开户账号等信息即可
2.《当事人“诉讼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院办理退费窗口现场
提供
3. 生效裁判文书(裁定书、调解书提交复印件两份,判决书提交复印件三份,如有二审,一二审文书均需提供)
PS:需带上原件核对
4. 预收诉讼费凭证(复印件两份,如为移送至南山的案件需提交原件)
PS:执行退费有做保全的,记得附上保全费票据复印件
5.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复印件。
6. 授权委托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PS:(1)律师代为办理需要。授权委托材料与立案授权委托材料一致,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权限包括代为办理退费事宜。(2)如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时也需要,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权限包括代为办理退费事宜。
退费方式
现场办理
(1)无须预约;
(2)地址:诉讼服务大厅14号窗口取号办理
(3)联系电话:0755-86608120
温馨提示
(1)南山法院14号窗口仅办理退诉讼费与保全费两类费用,其他费用均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处理。
(2)于文书生效7日后前往上述窗口办理退费,建议先与法官助理联系确认可以办理的时间。

五、龙华法院
退费材料:
1.退费收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应提供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正式收据,自然人可按照前述模板提前准备并签字捺印)
2. 退费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收退费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PS:自然人申请退费的,需签字捺指模
3. 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PS:需带上原件核对
4. 预收诉讼费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PS:申请退费时工作人员只收了原件,建议同时准备好复印件。
5. 退费审批表(原件)
PS:申请退费时窗口提供,须填写开户行、地址、账户信息
6.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复印件。
7. 授权委托材料(原件)
PS:此项为律师代为办理需要。授权委托材料与立案授权委托材料一致,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权限包括代为办理退费事宜。
退费方式
现场办理
(1)无须预约,在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办理退费即可;
(2)递交退费材料后,如无其他问题,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
(3)法庭的案件也到院本部申请强制执行与退费;
(4)2017年9月份之后立案的案号为0306但由龙华法院审理的案件可在龙华法院申请退费。

六、宝安法院
特别补充(2018.12.17):
退费窗口明确说明:
必须先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把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列入强制执行请求,才能申请法院退费。
退费材料:
1. 退款审批表(原件)(在服务大厅领取)
需要填写案号、预交金额、退款金额、应退款项、当事人名称、收款人开户名、开户银行名称(精确到支行以及开户银行账户。
2. 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原件)
3. 收款收据(原件)(不可以白纸开收据)
(1)个人收据可在导诉台领取填写;
(2)单位收据必须是正规收款收据且加盖企业财务章,没有财务章可盖公章。
PS:可以备注“退费案款到账,收据生效”。
4. 退费申请书(原件)
写清楚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退费金额、收款账号、户名、开户行、经办人电话。
5.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复印件。
6. 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
PS:法律文书涉及多页,只需要首页、诉讼费页(如执行退费,判决书中涉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判项页)、印章页。经过中院二审的案件,在退费时记得附上二审判决书首页、诉讼费、印章页。
7. 执行受理通知书(现场核实原件),或者撤诉裁定复印件。
8. 授权委托材料(原件)(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要有代为退诉讼费)
退费方式
现场办理
[重点]必须先在“宝安法院服务号”中预约“退费业务”
地址: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诉讼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
1. 执行退费,可以在执行案件立案后拿到退费表,提前准备好退费材料在现场办理。
2. 退费申请人为多人的,费用退至一个当事人名下,需要写情况说明(表明其他当事人愿意将诉讼费用统一退至指定的当事人名下)
3. 按照审批表--缴费票据--收款收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判决书--授权材料的顺序整理
4. 退保证金的,需提供查封裁定及保全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七、龙岗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表(原件)
需要填写案号、退费原因、预交金额、收款人、开户行、账号、退费金额(大小写)、经办人、联系人。
2. 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原件)
PS:执行退费有做保全的,记得附上保全费票据原件
3. 收款证明(原件)
(1)当事人为个人: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收条,加盖手印
(2)当事人为单位:提供单位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需要复写联(一式几联)的正式收款收据:交客户联或对方联)
PS:可以备注“退费案款到账,收据生效”。
4. 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授权资料 (授权委托书、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套
6. 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最好知悉银行卡开户行的支行
退费方式
A. 现场办理
(1)无须预约;
(2)地址:原一审受理法院所在地
B. 邮寄
(1)收件人:一审跟案法官和助理
(2)联系电话:一审跟案法官和助理电话
(3)地址:原一审受理法院所在地
温馨提示
执行退费,可以在执行申请书内要求受理费一并执行,也可以单独去找一审法院退受理费,所需材料看上文。

八、前海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申请书 (原件)(一份,申请人签名捺指模)
需要填写案号、申请人个人信息(自然人需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住所地;法人需填写名称、住所地及组织机构代码)、申请事项等,将收款人、开户行(具体到支行)、账号(账号必须是裁判文书中原告本人的账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准确)、退费金额(大小写)写到申请书上,不能是案外人账号。
**前海法院提供的退费申请书范本
退还案件受理费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退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元
事实理由:
原告XXX诉被告XXX纠纷一案,案号为:()粤0391民初X号,现已审结,并且裁判文书已经生效,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退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X元致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此致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2.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PS:企业法人则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
4. 缴纳诉讼费费用的《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缴款人联(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PS:原件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
5.退费收据(原件)(签名并捺印)
PS:收款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制式收据
收款收据
今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年份)粤0303民初X号案件退回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6. 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
退费方式
现场提交或邮寄
(1)联系人:承办案件的法官助理。
(2)邮寄地址:立案庭或者审判庭,具体根据法官助理确定。
(3)立案庭: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一路万科企业公馆13-A
(4)审判庭: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荔源广场B座2楼
温馨提示
1. 当事人指定他人为诉讼费退费收款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人、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2. 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或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退费并代收退取的费用,但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九、坪山法院
退费材料:
1.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原件)
2. 诉讼费票据预交联 (原件或复印件)
PS:原件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诉讼费票据附卷联及书面的遗失声明
3.退费收据 (原件)(签名并捺印)
PS:1.收款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制式收据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应注明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退费方式
现场提交
到立案庭导诉台领取“诉讼费退费”号办理
温馨提示
1.退费收款人必须是案件当事人。
2.收款人因特殊原因而委托委托他人代为收款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注明为收款的内容。
3.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或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收的,应附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4.收款人是香港企业或居民的,需指定境内企业、公民代收诉讼费,未能在在本院直接办理委托手续的,应提交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司法部指定香港律师见证,并经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加章转递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
5.收款人是境外企业、自然人的,须指定境内企业、公民代收诉讼费,未能在本院直接办理委托手续的,应提交经国内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
6.当事人已经终止或死亡时,可由其权利义务继承者作为退费收款人,但必须提供相关管理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十、盐田法院
退费材料:
1. 退费申请书(原件)
2. 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3. 诉讼费票据预交联(原件)
PS:原件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诉讼费票据附卷联及书面的遗失声明
4. 收款收据(原件)(签名并捺印)
PS:1.收款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应注明收款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
5. 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最好知悉银行卡开户行的支行
退费方式
现场提交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立案庭导诉台周永鑫处,由周永鑫找承办法官签字后,交财务退费。
以上就是《2020深圳各法院诉讼费退费指南》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