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怎么报案?挪用公款罪报案后多久给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0-01-02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公司员工有挪用资金的行为时,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警方受理报案后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挪用公款罪怎么报案?挪用公款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挪用公款罪报案后多久给处理结果?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挪用公款罪怎么报案?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
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万元以上,并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挪有公款5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3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公款罪,可以立案侦查。
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或没有上述情节的,不涉嫌犯罪,应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挪用公款罪,属于职务犯罪,是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的范畴,不是公安局受理侦查的范畴。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行为的,由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报案。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挪用公款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挪用公款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此罪的三种法定情形:
(1)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2) 挪用单位资金,数额教大的,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并超过3个月未还的
应该收集的证据包括内部帐目上资金的转移异常的情况,并且能够提供这些异常是该员工所为的证据。
能够让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有理由相信有犯罪事实并需追究刑事责任即可,只要司法机关一立案,其余的证据就不用你自己去收集了.
三、挪用公款罪报案后多久给处理结果?
对于挪用公款罪报案的处理结果,一般在三日内就可以知道确定的答案了。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
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另外,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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