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0-01-02
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就要对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这些内容都协调好了以后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那么出轨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出轨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女方:
经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就双方婚生子——XXX的抚养权、抚养费及探视权等问题,以及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以下共识,自愿签定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夫妻关系(结婚证号: )
2、儿子XXX归女方XXX抚养,男方XXX承担儿子XXX部分抚养费为1600元/月,此费用从XXXX年X月份开始起付,并于每个月X日前,以打账形式支付到女方XXX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直至儿子XXX年满18周岁学业结束,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为止;由XXX身体疾病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达到500元及以上的,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女方XXX负责。上述费用,男方XXX不得以任何理由缓交和拒交。男方XXX可探望以及接孩子一起玩乐、生活,但是在行使探视权时应当提前通知女方XXX。
备注:儿子XXX成年后,可根据自身意愿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男女双方应尊重儿子意愿并配合。
2、夫妻共有的房产(具体房屋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归女方所有,在签订本协议7日内,男方需配合女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男方支付。男方在未找到合适住处之前,可暂时居住此处,但居住期仅限于三个月以内。其他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见以下条款。
3、男方XXX把XXX名下的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所在公司)30%股权的一半过户到(占公司总股份的15%股权)女方名下,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30日内办理与股权过户相关的合法手续。
4、男方XXX把XXX名下的XXXXXXXXXXXXXX公司(占公司总股份的5%股权)的一半过户到(占公司2.5%的股权)女方名下,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30日内办理与股权过户相关的合法手续。
5、男女双方截止XXXX年XX月XXX日之前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人所有。
6、车牌号为XXXXXX的XXXX车归男方所有。
7、因故省略。。。
8、除男方的随身物品外,洗衣机、电视等生活电器用品等财产归女方属有。
10、本协议壹式贰份,由男女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盖章) (盖章)
201X年X 月X 日
书写出轨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协议书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要合法,比如,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还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注意点,否则很容易引起纠纷。
二、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费一般多少?
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没有规定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在确定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三、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
孩子由谁抚养,应遵循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是无辜的。
所以孩子由谁抚养,应该是遵循哪个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依据这个考虑原则,对方有过错而且你有能力抚养小孩子,孩子会很大的几率判给女方,并且可要求对方依法给付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
离婚的夫妻的孩子在两岁以上,并且双方都在争夺子女的抚养权。人民法院必须公平公正的考虑离婚两人的基本状况,经济收入状况,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孩子跟随父母中的其中一人有较长的时间,肯定会多某一方有依赖,有感情。这就应该按照孩子的想法,让他选择跟那一方生活。
孩子跟随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较长的时间,肯定会多某一方有依赖,有感情。这可作为孩子随父亲一方还是母亲一方生活的依据,参考。
人民法院在协调调节的时候会考虑这些因素,孩子跟随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较长的时间,那么一般会判决孩子跟随他父亲一方生活。
同样的状况,换女方也一样。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基础,就是双方的其他基本条件是差不多的,均等的。
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其中的一方患病,久治不愈,传染的疾病。另外存在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发展,那法院肯定不会判给他,孩子自然是合适与这样的家长生活在一起。
还有,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比另一方更需要孩子,则需优先考虑,判给更想要抚养孩子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