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流程_费用_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08
随着车辆的逐渐增多发生交通事故案件的几率也随来增大,涉嫌交通肇事的话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如果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那么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交通肇事取保候审费用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就相关问题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不能取保候审。
二、交通肇事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交通肇事取保候审费用有哪些?
交通肇事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一千,实践中很多保证金都上万。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可以提出保证人,并不是必须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