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买卖吗?
发布时间:2019-10-25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买卖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下面法议网小编专栏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买卖吗?
未经对方允许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共同的使用权、受益权和所有权,如果一方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就会侵犯另一方的权利,但是另一方可以事后进行追认其效力或默许的,属于双方共同做出的决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不可以进行出售,如果一方坚持出售是属于违法行为。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的出售显然是需要双方签字的,如果一方私自出售了夫妻共同财产就构成了违法行为,在离婚时,司法机关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为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有过错方。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即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也包括津贴、福利等,实践中分割财产时也包括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