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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不知情有罪吗?包庇罪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
发布时间:2019-10-22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人员进行包庇的,为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场所,逃避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就有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包庇罪不知情有罪吗?包庇罪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为了帮您解答这些疑惑,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们看完后能够喜欢。

包庇罪不知情有罪吗?

一、包庇罪不知情有罪吗?

不知情是否有罪这个需要结合案件证据情况综合分析的,如果主客观的情形都表明你是不知情的,不应该认定为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包庇罪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

二、包庇罪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

如果真的不知情如实陈述就行,不要试图讨巧,反而弄巧成拙,所以如实说就行。
 
在没有证据证明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会主动勘察,努力寻找证据。

即使暂时无法获得相关证据和线索,公安机关无法介入侦查,也会将案件记录在案。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查实了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所查实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立案。

包庇罪立案标准如下: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检举人、批评人、证人或者执法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报复陷害,手段恶劣的;

3、报复陷害,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报复陷害,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包庇罪不知情有罪吗?包庇罪怎么证明自己不知情?》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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