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包含哪些行为?包庇罪怎么起诉?
发布时间:2019-10-17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的前提下,还帮助犯人进行逃匿或者进行包庇的将有可能构成包庇罪,那么包庇罪包含哪些行为?包庇罪怎么起诉?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不过不要紧,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包庇罪包含哪些行为?
构成包庇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这是指将自己的住处、管理的房屋提供给犯罪人或者给予犯罪人钱、物,包括食品、衣被等,帮助犯罪人隐藏或者逃跑,逃避法律追究。
2、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
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如作假证明表示犯罪人不在犯罪现场等。只要明知是犯罪的人又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窝藏、包庇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二、包庇罪怎么起诉?
一般由公诉方来起诉,也可以由原告来起诉,但要收集好一切证据。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检察院起诉,是指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结束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是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检察院起诉首先意味着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经检察院审查后,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构成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意味着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身份变为被告人,人民法院将依据检察院的控诉、提交的证据资料及辩护人的辩护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最终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包庇罪怎样认定?包庇罪可以缓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