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冤”案成功获得“平反”!
发布时间:2019-12-26
【案情简介】
2015年在西安某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交通肇事司机王某全部责任,受害方张某无责。
经调查显示,司机王某是为朋友吴某义务帮工来西安办事,肇事车是吴某从朋友齐某哪无偿借的,该车性能经鉴定为良好,但强制责任险已到期未续保。
事发当天,吴某和王某共计给付受害方张某6万元先行看病,出院后就其他费用赔偿问题129000余元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受害方张某起诉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在一审过程中,受害方和肇事司机以及车主奇某均委托了代理人(律师)参与诉讼,但是被帮工人吴某只身一人应诉,未委托代理人(律师)。
在一审判决后,吴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判决是“由吴某承担对受害方张某的一切责任共计79000元。由齐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吴某在在网上联系了法议网郭xx律师,经面谈了解情况后,本律师得出个人结论: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建议吴某及时上诉。
但是吴某与本律师办理正式委托手续时,本案已经过了上诉期限,只能申诉。
导致本案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吴某问:郭xx律师,你能承诺保证能打赢吗?
律师答:法律规定律师不准向当事人做任何承诺,律师的观点来之案情和法律规定,你若相信律师、相信法律的话,你就争取一下吧,你考虑一下。
吴某最终下了决心申诉。
【辩护思路】
随后本律师书写的申诉状提交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并多次跟踪询问本案的进展,得到的结果是一直在研究,直到2016年年底本案有了出破性进展,检察院依法向西安中级法院提交了抗诉书,提审本案。
【办案结果】
半个月后,法院裁定书下发,认为本案确有错误,将本案依法发回长安区法院重审。
【办案总结】
1、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2、崇尚法律公道在,真理险远终有期!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