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0-16
俗话说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间本应相濡以沫,相互依偎,可是在现实生活的打磨下,有很多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而最终选择了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请求方能否提供充实的证据。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感情破裂没证据怎么办?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法议网小编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故准备证据也要根据以上因素确定。
我国婚姻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情形,那么包括但不限于证人在内的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可。
比如: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没证据怎么办?
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收集离婚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三、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法定判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原因也千差万别,异常复杂。一般有几种类型:
(一)双方性格差异比较大,又不能相互包容,加之双方家庭的某些干预,促成离婚;
(二)一方品行问题,又累教不改,导致另一方失望;
(三)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共度患难;
(四)移情别恋第三者的原因;
(五)夫妻长期性生活不协调的;
(六)其它原因导致双方离婚的。
查明离婚的真正原因,对于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夫妻感情并非一成不变。它可以由好变坏,也可以由坏变好,因此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要懂得包容和谦让,才能保持婚姻的长久。
以上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婚姻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