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因为属于特殊群体,所以在实际中会被判的刑罚会有特殊待遇。按规定,孕妇犯罪的,法官会这么判: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不管怎样,孕妇犯罪一般不会被要求坐牢。
而且,孕妇犯罪后,一般可以取保候审,但是有较强的人身危险性的可能不会取保候审。
孕妇想要取保候审的,要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最后,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申请取保候审,孕妇还可以去申请监外执行。
申请监外执行的,你需要知道谁决定。按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另外,也可以被宣告缓刑,但是在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最后,一般孕妇犯罪都可以尽量争取较为舒适的刑罚,要是不知道的话,建议你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