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发布时间:2019-10-11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别,其行为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诈骗数额较大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金融诈骗罪可以监外执行吗?金融诈骗罪怎么认定?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金融诈骗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金融诈骗罪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二、金融诈骗罪怎么认定?
金融诈骗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之一。金融诈骗犯罪都是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除了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外,刑法列举的实施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外)、有价证券和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据。
2、其次,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金融诈骗罪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