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9-10-08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需要哪些证据?正当防卫需要民事赔偿吗?为了帮您解答这些疑惑,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哪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
以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二、正当防卫需要哪些证据?
要阐释清楚你的各种证据:
1.例如说出你不认识死者的证据事实,以阐释你没有杀人动机。如果是认识的,就要阐释你跟他没冤仇。
2.刀具是对方实施伤害动机的能证明小偷具有一定威胁性,容易证明正当防卫的重要前提,即迫切威胁性。
3.尽量找更多对你有利的所有证据,就算是你一向行为良好的证明也是能增加说服力的。
另外,警察只负责写侦查意见报告,你尽量跟他讲所有有利的事实证据。万一检方起诉你。你就把前面的所有证据向法官说便行。
我本人觉得前面的证据已经有充分的说服证明能力表明你的清白。
三、正当防卫需要民事赔偿吗?
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民事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超过限度,不需要承担,如果超出限度,则需要承担。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即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
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在防卫过程中故意对不法侵害者采取加害行为的,对其超出必要限度的损害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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