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知识 > 罪名库 > 贪污贿赂罪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公款坐牢后要还吗?
发布时间:2019-09-30

问题一:挪用公款坐牢后要还吗?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挪用公款坐牢后还要还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综上,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是承担了刑事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后并不表示免除了应负的民事责任。

在服刑期满后,仍然要承担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责任,仍有还款义务的。

挪用公款坐牢后要还吗?挪用公款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问题二:挪用公款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从发生之日(行贿事实成立之日)算起,如果犯罪行为处于继续和连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算起。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

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

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挪用公款罪判几年?
下一篇: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有多久?
返回顶部